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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重大项目服务专区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4-15 信息来源: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务办《关于印发服务好推动好重大项目落地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2]9号)要求,依托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区,提供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落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本级、各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辟重大项目服务专区,进一步优化提升重大项目的审批流程和服务方式,建立重大项目联动服务机制,及时帮助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达效,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列入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服务流程贯穿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
   三、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1.设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在市本级、各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区,提供重大项目报建指导、一窗受理、跟踪协调等服务。各地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可结合实际情况,将重大项目服务专区与项目建设服务区、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企业服务专窗等现有专区(窗口)整合设立,服务功能叠加。条件成熟的,可同步延伸至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前)
   2.优化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各地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可依托重大项目服务专区,会同相关项目建设审批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服务功能,线上线下一体运行,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一网申办、一窗服务、同步流转”,联动电水气等报装业务联合办理服务窗口,健全便利高效的重大项目服务链。(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前)
   3.开辟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深化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制度,优化提升全程网办、联合验收、告知承诺、一件事改革等服务举措,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重大项目审批报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同时,精准指导各参建单位按规定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编制、补正工作,助力重大项目审批全面驶入“快车道”。(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前)
   4.建立重大项目协调联动机制。由各地行政审批局(政务办)牵头,实现重大项目服务专区与项目建设方、报建审批部门(窗口)、帮代办专员、代建公司等协调联动,密切跟踪项目全链审批情况,协调报建审批相关窗口按职能做好材料共享、并联审批、结果反馈等工作。各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应至少明确一名首席服务专员,履行项目跟踪、综合协调、首问负责等职责,必要时应及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审批政策、技术规范的答疑解惑工作。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前)
   5.发挥各类服务平台载体作用。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区与企业服务中心、“一企来”窗口、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载体的联动协同,强化相关项目审批服务知识库、专家库、联络员的信息共享共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可结合工作实际,在重大项目服务专区提供涉审中介、产业扶持、投融资等政策信息的咨询及兑现服务,形成全面立体、细致周到的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体系,营造亲商惠企的良好氛围。(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行政审批局(政务办)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建设工作,对服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定期组织讨论项目完成情况,了解重大项目审批进度。
   2.加强队伍管理。持续加强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及帮代办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优化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激励与风险防控机制,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3.建立考核机制。各地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应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好对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服务水平、服务效能的监督评议,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进行检查,对于存在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附件:《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重大项目服务专区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