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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是指: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标准厂房的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其他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60个工作日
审批基本流程
项目策划生成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阶段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区域评估: 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评价 水资源论证 水土保持 洪水影响评价 等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防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12个工作日
相关部门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要求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

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包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防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辅助流程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办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2.建设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许可(办理部门:文广旅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可能涉及与基本流程同步进行的事项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2.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城镇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办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60个工作日
审批基本流程
项目策划生成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阶段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区域评估: 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评价 水资源论证 水土保持 洪水影响评价 等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12个工作日
相关部门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要求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

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包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3个工作日
审批辅助流程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办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2.建设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许可(办理部门:文广旅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可能涉及与基本流程同步进行的事项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 (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2.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50个工作日
审批基本流程
项目策划生成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阶段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区域评估: 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评价 水资源论证 水土保持 洪水影响评价 等事项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防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12个工作日
相关部门通过多规 合一业务协同提出 建设条件,以及需 要开展的评估评价 事项要求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或备案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或工信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前 九项评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批准书)

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包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辅助流程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办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2.建设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许可(办理部门:文广旅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可能涉及与基本流程同步进行的事项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 (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拆除、移动承租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 (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2.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 (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城镇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办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批基本流程
项目策划生成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区域评估: 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评价 水资源论证 水土保持 洪水影响评价 等事项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防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7个工作日
相关部门通过多规 合一业务协同提出 建设条件,以及需 要开展的评估评价 事项要求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或备案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或工信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前九项评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批准书)

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3个工作日
审批辅助流程
可能涉及与基本流程同步进行的事项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 (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备注:

1.本流程图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2.各环节承诺办理时限、办结时限均未包含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时间和处理投诉时间以及申报单位重新修改、整改、更正、补正等用时,事项办理必须满足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及时缴清规费等条件;

3.不在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介服务事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办理;

4.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批基本流程
项目策划生成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阶段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区域评估: 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评价 水资源论证 水土保持 洪水影响评价 等事项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防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7个工作日
相关部门通过多规 合一业务协同提出 建设条件,以及需 要开展的评估评价 事项要求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或备案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或工信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前九项评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

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政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 承诺结办时限: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辅助流程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许可(办理部门:文广旅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可能涉及与基本流程同步进行的事项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 (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办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 时限:5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 (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社会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暂未上线)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5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包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竣工验收测绘>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办理部门:省林业局,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 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办理部门:省林业局,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办理部门: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机构,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无民居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开发利用具体 方案编制>(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办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2.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办理部门:省地震局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办理部门:文广旅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 门,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同意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 顶进、爆破等作业(办理部门:住建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涉路施工许可(办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园林绿化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办理部门:供水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办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编制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2.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编制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编制节能报告> (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广播电视热力报装)(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暂未上线)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30个工作日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竣工验收测绘>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办理部门:文广旅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广播电视热力报装热力报装)(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编制节能报告> (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 项目报建审批(办理部门:行 政审批部门、人防部门,承诺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镇) 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 批>(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 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8 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同意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 顶进、爆破等作业(办理部门:住建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办理部门:供水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办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同意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 顶进、爆破等作业(办理部门:住建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 .涉路施工许可(办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6 .门楼牌号编制(办理部门:公安部门或民政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办理部门:广播电视部门,承诺办理时 限:10个工作日)

特殊工程项目(既有房屋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暂未上线)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25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编制节能报告> (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低风险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12个工作日

低风险项目(政府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暂未上线)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12个工作日

低风险项目(中小型仓储、通用工业厂房类项目)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15个工作日

低风险项目(城镇老旧小区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15个工作日

特殊工程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

全流程审批控制时限:5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包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1.规划核实、土地核验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办理 部门:省林业局,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 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办理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部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6.地震安全性评价(办理部门: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办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2.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办理部门:文广旅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2.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办理部门:相关公司(政务中心窗口),承诺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办理部门:发改部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2.临时用地审批(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部门:水务部门,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园林绿化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验线(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